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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书画院章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本単位的名称是萍乡书画院 。
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,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: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···... [详细]
客服中心
萍乡书画院
电 话:0799-6887689
网 址:www.pxshy.cn
联系人:乐雪松
手 机:189799603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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