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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书画院章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本単位的名称是萍乡书画院 。
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,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:
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···... 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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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书画院
电 话:0799-68876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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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乐雪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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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书画院
张卫东
作者:admin 日期:2017-11-14 15:57:46 浏览:363
张卫东
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萍乡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研究生,江西省书法家协会首届囯学班学员,现供职萍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、作品获中央电视台第四届全国书法电视大奖赛优秀作品奖、入展中国书协全国第三届行草展、首届"马祖杯"首届"钟繇奖"首届"三苏奖"、入展沈商文化杯书法展,入展江西省首届"黄庭坚"书法展、全国第二届"深入生活,扎根人民,文质兼美优秀基层书法家作品展"、并多次获省、市书法奖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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